肺部脂肪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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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4 1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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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丨精准医疗,针对ALK阳性的靶向治疗

试验项目

一项在接受克唑替尼(赛可瑞?)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间变性淋巴瘤激酶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比较Brigatinib(ALUNBRIG?)与Alectinib(ALECENSA?)的III期、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入组标准

1.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IIIB期(局部晚期或复发性)或IV期NSCLC;

2.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a)根据VysisALK分离荧光原位杂交(FISH)探针试剂盒或VentanaALK(D5F3)CDx分析或FoundationMedicine公司的FoundationOneCDx的阳性结果,证实ALK重排。b)已通过不同的检测证实ALK重排,并可以向中心实验室提交肿瘤样本;

3.克唑替尼治疗期间发生由研究者或主治医师评估的PD;

4.患者在进展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至少4周;

5.既往未接受过除克唑替尼以外的其他ALK治疗;

6.既往接受过不超过2种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全身性抗癌治疗方案;

7.男性或女性,年满18岁或当地法定成年年龄;

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2分;

9.按照RECISTv1.1,至少有1处可测量的(即,靶)病变;

10.已经从与既往抗癌治疗相关的*性中恢复至NCICTCAEv4.03级别≤1级;

11.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根据以下条件确定:a)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b)使用肾脏疾病饮食改良公式计算出估计的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2。c)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ULN;如果有肝转移,则可接受≤5×ULN。d)血清脂肪酶≤1.5×ULN。e)血小板计数≥75×/L。f)血红蛋白≥9g/dL。g)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L;

12.静脉通路适合研究所需的血液采样(即,包括PK和实验室安全性检测);

13.有意愿和能力遵守计划的访视和研究程序;

14.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随机化之前记录的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1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和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brigatinib或alectinib给药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天内与其性伴侣使用高效的非激素避孕方法;

16.女性受试者:筛选访视前已绝经至少1年或接受了绝育手术,或者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同意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禁欲;

17.男性患者:即使已接受过手术绝育(即,输精管切除术后状态),同意方案中描述的避孕方法/禁欲,并且在给药期间和末次给药后90天内不得捐精;

18.在开展任何不属于标准医学治疗部分的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必须提供自愿的书面同意,并理解患者可能在任何时间撤回同意,而不会对其今后的医学治疗产生不利影响。

排除标准

1.随机化的7天内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

2.在随机化前14天内接受细胞色素P-(CYP)3A强抑制剂、CYP3A强诱导剂或CYP3A中等强度诱导剂的全身性治疗;

3.在随机化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时间为准)使用过任何试验性全身抗癌药治疗;

4.在随机化的14天内接受过化疗或放疗,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手术(SRS)或立体定向放射治疗除外;

5.在随机化的30天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治疗;

6.在随机化的30天内曾进行大手术。允许进行小的外科操作,如导管放置或微创活检;

7.参与了研究AP-13-(ALTA1L)的对照(克唑替尼)组;

8.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相关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的病史或在基线时存在这些疾病;

9.有未控制的高血压。高血压患者在入组研究时,应接受治疗以控制血压;

10.筛选时存在症状性CNS转移(脑实质或软脑膜)(无症状性脑转移患者或随机化前7天内具有稳定症状且不需要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以控制症状的患者将入组)。注:如果患者因CNS转移导致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恶化,则患者需完成局部治疗,并在随机化前7天保持神经系统稳定(无需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或使用抗惊厥药)才可入组研究;

11.有显著、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a)随机化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b)随机化前6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c)随机化前6个月内发生过纽约心脏病协会III或IV级心力衰竭。d)由主治医师确定的具有临床意义的房性心律失常病史(包括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e)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史;

12.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3.当前脊髓受压(有症状或无症状,并通过放射影像学检查发现)。允许有软脑膜病变且无脊髓受压的患者入选;14.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口服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状况;

15.持续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

16.有已知的HIV感染史。如果没有病史,则不需要检查;

17.已知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已知或疑似活动性丙肝感染;

18.研究者认为任何可能会危及患者的安全或干扰根据本方案完成治疗的严重医学状况或精神疾病;

19.已知或怀疑对brigatinib或alectinib或其辅料过敏;

20.与癌症无关的其他危及生命的疾病;

21.哺乳和妊娠的女性患者;

22.住院或存在使用违禁药物、药物滥用或酗酒的证据。

项目联系人

许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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