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没有接受过抗结核治疗的患者、接受标准化疗但未满疗程的患者、不规则化疗未满1个月的患者,需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个月,随患者病情需要可适当延长。
复治:初治失败的患者、规则用药满疗程后又复阳的患者、不规律化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慢性排菌患者,需强化期3个月/巩固期5个月,多药耐药的肺结核化疗主张每日用药,疗程要延长至21个月为宜,可混合使用更为强效但*性更大的药物。
日常护理的注意事项1、坚持规律用药。抗结核药物的合理运用对结核病的控制起决定性的作用,必须遵医嘱服药,坚持完成整个疗程,切不可随意增减药物与提早停药!2、鉴于抗结核药物的各种不良反应,服药期间要定期进行肝、肾功能等一系列检查,如出现功能异常及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和关节疼痛、视力障碍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沟通。3、个性化饮食干预。众所周知结核病属于慢性消耗性疾病,饮食上需要补充能量,给予高蛋白、高营养、高维生素、高钙钾饮食,但补充方式要因人而异。糖尿病患者要注意控制热量、碳水化合物、水果的摄入,保持血糖平稳;体质低下、咳喘咳血等重症患者要配合清淡易消化饮食,少食多餐,后期再加以高营养饮食。所有患者都要保持充分睡眠,合理休息,戒烟、酒、咖啡等不良生活习惯。
4、对于肺结核患者最好独居一个房间,保证充足的阳光,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有条件者可每日进行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2次,每次30分钟。患者喷嚏、咳嗽、咳痰时用双层纸巾捂住口鼻,用后将纸直接焚烧。餐具要定期消*,寝具要经常放在太阳下暴晒。5、发热、盗汗患者,要注意及时更换衣物和寝具,避免着凉,必要时遵医嘱给予物理降温或小剂量镇静药。咳血患者要及时吐出口腔内的血块,采取头低脚高位或俯卧位,拍背并及时清理呼吸道,保持气道通畅。大量咳血患者应绝对卧床休息,避免活动。6、咳痰患者一定注意尽量避免咽痰,以免引发消化道结核。有肺结核病史患者要注意日后是否有淋巴、肠道、骨关节、肾脏及生殖系统等多部位结核感染可能。就诊时要第一时间告知医生自身的结核病史。7、心理干预。结核病临床治疗的困难常给患者带来沉重的打击,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的情绪。患者长期处于负面情绪下会导致胸闷、气短等症状的发生,还不利于合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稳定。因此家属及医护人员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