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部脂肪瘤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云浮惠民保保障详情
TUhjnbcbe - 2024/6/28 20:41:00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

本产品的被保险人仅限云浮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云浮市职工、居民)。

2.参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3.保险期间:

年12月1日0时-年11月30日24时

4.购买份数:

每个被保险人每保险年度内仅可购买1份,多买无效。

5.未成年人参保:

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需保证投保人对其有法定监护权

保障计划

特别约定

1.关于使用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符合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未使用云浮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险先行报销,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云浮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过云浮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险先行报销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赔付比例为80%。

出险时,若被保险人不再享受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本公司将不再承担本保险责任。

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指参保人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包含目录所列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部分)、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

2.关于被保险人严重既往症的约定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严重既往症约定

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即年12月1日(连续投保客户是以连续投保本产品或云浮惠民保59元/99元方案产品的首张保单生效日年12月1日为准)前如经医生(释义2)明确诊断为如下

严重既往症(具体定义见释义5),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产品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重大既往症包含:

①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肝肾疾病类: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③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栓塞、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④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⑤其他: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的严重既往症约定

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即年12月1日(连续投保客户是以连续投保本产品或云浮惠民保59元/99元方案产品的首张保单生效日年12月1日为准)前如经医生(释义2)明确诊断为如下严重既往症(具体定义见释义5),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本产品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重大既往症包含:

①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其他: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

3.关于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申请及给付的约定

(1)特定高额药品建立《云浮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保障期间内如药品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后自动退出;

(2)使用药品的药物处方必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且被保险人疾病指征符合《云浮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的支付范围,属于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备的药品、未产生耐药(释义6);

(3)对处方药品,用法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中所列明用法用量;

(4)开具处方时,专科医生属于与处方适应症治疗相关的临床科室,且每次处方药剂量不超过壹个月,处方有效期的规定按国家或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处方管理规定;

(5)被保险人须根据约定进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理赔申请,并配合特定药品的援助用药申请;

(6)本产品将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的药品处方进行审核,根据被保险人的处方等相关申请材料,如果审核出现以下特殊问题,本产品将有权要求补充其他与药品处方审核相关的医学材料。药品处方审核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交的被保险人特定高额药品相关的医学材料,不足以支持药品处方的开具或审核;②医学材料中相关的科学检验方法报告结果不支持药品处方的开具。如药品处方审核未通过,本产品不承担相关保险责任。

4.关于责任免除的约定

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个人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条款》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及与生育相关的造成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或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支出的,本产品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释义

1.医院

除另有约定外,医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还可以约定指定医疗机构的条件、范围等,但须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专科医生

指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的医生: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3.指定药店

特定药品的指定药店,可以提供药品直付和送药上门等服务,具体参见文本附录二。(医院购买药品仅可享受事后报销。)

特定药品可在指定药店购买,也有在资质及有效注册信息药店可以购买。

4.年免赔额

指一个保单年度内属于保障责任范围的,保险公司不予报销需要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金额。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的部分不计入免赔额,其他商业保险支付的符合本产品赔付条件的金额,可以计入免赔额。

5.严重既往症定义

5.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但不包括下列疾病:

(1)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骨巨细胞瘤指:指一种由大量的增殖性单核细胞及破骨细胞样多核巨细胞组成,常常侵犯长骨造成偏心性溶骨性破坏的交界性肿瘤,须通过病理检查明确诊断。

5.2肾功能不全,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慢性肾脏病3期及3期以上。(指肾功能中度下降GFR≤59ml(min·1.73㎡))

5.3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5.3.1肝硬化指符合以下标准:

(1)有慢性肝脏病病史;

(2)ALT2倍正常值;

(3)白蛋白≤35g/L;

(4)B超等影像学证据;

(5)总胆红素34.2μmol/L(本条作为参考)。

5.3.2肝功能不全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有下列并发症之一者:严重感染、胸水或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肝肾综合症;并符合以下标准两项之一:

(1)B超或CT影像学证实,脾增大,门静脉>1.5cm,脾静脉>1.2cm,脾脏厚度>4cm.。食道或胃底静脉曲张或腹水征(+),少数可出现肝性胸水;

(2)肝活检组织检查见假小叶形成。

5.4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5.4.1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指因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并符合以下标准至少三项:

(1)具有心绞痛的临床表现,有静息性缺血性心电图改变或动态心电图有缺血改变,或运动试验阳性,有多种危险因素存在;

(2)超声心动图有典形性节段性改变;

(3)以往冠状动脉造影阳性,狭窄≥50%;

(4)有明确急性心肌梗塞病史。

5.4.2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指符合以下标准至少三项:

(1)基础心脏病变;

(2)NYHA心功能Ⅲ级以上,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3)心电图、负荷试验、X线、超声心动图等客观检查评估心脏病变C级及以上;

(4)心脏射血分数(EF)<50%。

5.5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栓塞、脑出血)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标准:

(1)急性起病(少数可亚急性起病),临床表现为局灶性神经功能缺失(如肢体瘫痪、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甚至伴有意识障碍;

(2)经CT、MRI或CSF检查确诊的脑梗死、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

(3)目前临床上还应有可查出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5.6高血压病(3级)指非药物状态下至少2次以上非同日多次重复测定所得的平均值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并符合以下标准至少一项:

(1)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

(2)左心衰竭;

(3)肾功能衰竭;

(4)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或无视神经乳头水肿。

5.7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指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或空腹血糖≥7.0mmol/L和/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非同一天检测2次以上;经饮食和运动治疗后,血糖仍达到上述标准的2型糖尿病。并符合以下标准至少两项:

(1)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显示心肌缺血ST—T段下移≥0.05mv或左室肥厚;

(2)CT或MRI报告显示脑出血或脑梗塞且伴后遗症;

(3)尿常规检查尿蛋白(++)或(++)以上;

(4)眼底检查视网膜病变Ⅱ期或Ⅱ期以上;

(5)周围血管病变,肢端破溃、渗出。

(6)合并周围神经病变。

5.8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指因呼吸道疾病导致的阻塞性肺病及呼吸功能衰竭,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病史;

(2)发病缓慢,反复咳嗽、咳痰等。早期在劳动时有气短,随病情进展而加重,并伴有疲乏、体重减轻、紫绀及劳动力丧失;

(3)查体:典型者有桶状胸,胸廓呼吸运动减弱,语音震颤减弱,叩诊呈过度清音,心浊音界缩小或消失,肝浊音界下移,听诊呼吸音减弱;

(4)胸部影像学检查:肺野透光度增强,周围血管影象减少、变细,膈肌下降、变平,活动度减弱,肋骨走行变平,肋间隙增宽,心影垂直、狭长,或有肺大泡;

(5)肺功能检查:残气容积/肺总量(RV/TCL)35%,第一秒用力气量/用力肺活量(FEV1/FVC)60%,最大通气量(MVV)占预计值百分比80%。

5.9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多发性硬化、克罗恩病、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

5.9.1系统性红斑狼疮:指一种可以侵犯全身多系统的慢性弥漫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体内会产生大量自身抗体,使免疫系统攻击自身的组织,引起全身多脏器和组织受损。

5.9.2再生障碍性贫血:指一种由多种原因引起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呈现全血细胞减少的综合征,患者主要表现为贫血、出血和感染。

5.9.3溃疡性结肠炎:指一种病变位于结肠和直肠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性疾病,须通过纤维乙状结肠镜检明确诊断。

5.9.4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指一种由转甲状腺素蛋白基因突变产生异常转甲状腺素蛋白沉积在多个组织器官,导致淀粉样变,以进行性神经病变和心肌病为主要特征的神经退行性疾病。

6.耐药:

耐药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6.1实体肿瘤病灶按照RECIST(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出现疾病进展,即定义为耐药,其中指以影像学、解剖学为基础的肿瘤负荷评价标准,由临床研究者、制药行业、影像学专家、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加拿大国立癌症研究所(NCIC)、英国癌症研究网络(NCRN)、欧洲癌症研究和治疗组织(EORTC)共同制定,为国际通行的针对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的标准;

6.2非实体肿瘤(包含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纤维化、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在临床上常无明确的肿块或者肿块较小难以发现,经规范治疗后,按相关专业机构的指南规范,对患者骨髓形态学、流式细胞、特定基因检测等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疾病进展的结论,即定义为耐药。

1
查看完整版本: 云浮惠民保保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