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酒店餐饮存隐性收费 消费者可拒绝付款
对最高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餐位费、消*餐具费、餐巾纸费等隐性消费项目,不少酒店仍将其作为“不成文”的规定,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继续收取。
探访发现,对最高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餐位费、消*餐具费、餐巾纸费等隐性消费项目,不少酒店仍将其作为 不成文 的规定,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继续收取。
不告知收费 就餐者易吃 哑巴亏
近日,市民王女士和一位朋友在市区新威路一家饭店就餐后,回家计算所花费用发现被多收了2元钱。王女士感到很不解。由于钱数不多,她就没向该饭店询问理由。 这家饭店是去年才开的,感觉菜品不错,吃得也很愉快,所以没跟他们计较。 王女士说,第二次到这家饭店就餐后,结账时又发现被多收了2元钱。这让她很不痛快。
于是王女士向该店服务员询问,服务员的回答是,这2元钱是餐位费。听了服务员的解释,王女士更加不解。 餐位费?难道我坐在饭店的座位上就要收费吗?怎么还有这种规定? 对此,服务员的解释是,餐位费并不是字面意义上对座位收费,而是每张桌上垫餐纸的费用,而且该饭店的菜单上已明确写明:餐位费1元。
所谓垫餐纸,就是一张印着饭店简介和菜品的宣传单页。听了服务员的解释,王女士特意翻看了一下菜单,餐位费写在菜单最后一页的最底部,她根本就没注意到,服务员事先也没有提醒要收餐位费。
对此,市民林先生也表示,他出去吃饭的时候,很多饭店并没有开具收费账单,都是要多少给多少,即使饭店给开具收费清单,他也很少看。 有时候发现不太明白的收费项目,我也不去特意问,因为金额都比较小,也就两三块,最多10块钱左右。有时候可能被收了餐位费、餐具费之类的。 林先生说。
虽然每次收取的钱不多,但是每个人每次都要收,对饭店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隐性收入;我们不问,饭店就不说,这样我们在无形中花了很多冤枉钱。 王女士认为,等到结账时再告知消费者要收别的费用,就有强买强卖之嫌了。